为使每个班组成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什里店收费四班于4月12日下午16时30分在会议室内组织学习了河北交投微普法。 班长孟宪军首先为班组成员解读了“代购不规范涉嫌走私被判刑”的案例及涉及刑法的相关条款,后又向班组成员科普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关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如何归责的问题。 通过本次学习,使班组成员对刑法和民法典有了更为具体细致的了解,也为班组成员在今后的生活中描绘出了一条清晰可见的法律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