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新乐收费站组织在岗人员学习宣贯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下发的冀公(高交廊)函【2023】11号《关于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根据函的内容,站领导对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求机电、电工、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严格对待日常工作,对发现的日常隐患及时整改,办公室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二是要求收费站在岗员工出入站区和岗亭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三是要求办公室定期对禄发后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宣贯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四是充分发挥收费站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禁止行人通过收费站口进入高速公路。五是完善内部安全管理设施,要真正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共同加强安全防范。六是要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做到规范行车,安全驾驶,不开斗气。
收费站所经过的车流密集,人员复杂,为此,从业人员一定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加强工作责任心,始终紧绷安全工作这根弦,加强管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让收费站的安全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