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6:20收费二班正在进行收费任务,距高速口100米驶来一辆电动四轮车,电动四轮车停靠在外广场,车上4名人员下车。收费员看到后立刻立刻上前询问,根据了解4名人员到此游玩。了解电动四轮车不允许高速,故而想下车步行上高速。收费员立刻对其进行解释,当前所在地为收费站外广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且高速公路为全封闭模式,行车道路快,危险性高,行人一旦进入不进自身危险性高,也会影响他人安全驾驶。通过一番交流4名司乘人员放弃进入高速的想法。并且收费员对其介绍当地石城水库。司乘人员接纳收费员建议驱车离去。

临城南收费站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用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窗口形象,保障道路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