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11时,一辆冀D牌照的制式警车途经顿井收费站。该车在出口107车道用微信支付缴纳当次通行费后,当班收费员并未立即按【确认】键抬杠,而是保留当前收费作业页面显示该车的通行信息,并告诉司机“因为警车车牌的尾数为‘警’字,发票联上不显示车号信息。为了不影响您报销,您可以用手机拍照留存缴费相关信息当作证明。”随后司机拍照收费系统显示的该车通行信息页面,并对当班收费员的细心服务表示感谢。

车牌带“警”字的制式警车在缴纳通行费后,打印出的发票联不显示车号信息。为避免司乘在报销票据时不知情造成麻烦,顿井收费站一线收费员发现这种情况后,在收费作业时提前告知司乘情况,并通过拍照留证的方法解决,此举得到了驾乘警车人员的认可和感谢,避免了不必要的误会和舆情,展现出太行山高速全心全意服务司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