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近期,在收费工作闲暇之余,我学习《条例》感悟如下:
学纪为先,深学细悟,拧紧思想开关。学习《条例》,不仅是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化对党纪的认知、确保对党纪严格遵守的重要途径。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真学党的政治纪律、真懂党的政治规矩,树牢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增强思想自觉,坚持以学为先,把学纪作为知纪、明纪的基础和前提,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在常学常新中深刻领会《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刻把握党的“六项纪律”。
知纪于心,自重自省,守住底线红线。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条例》作了修订。新修订的《条例》,共3编11章158条,对“六项纪律”列出详细的“负面清单”,每一条都是对党的纪律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都是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约束和指引,都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感悟新时代新征程的形势变化,理解掌握《条例》修订的重点,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规守矩内化为言行准则。同时在日常的收费工作当中,要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明纪正身,知责尽责,提高履职能力。明纪要求党员干部明确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时刻严明党的纪律,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17条,增写2条,修改7条,对几类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进行明晰。组工干部要将党的“六项纪律”作为“紧箍咒”,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在工作中不存私心、不掺私货、不徇私情,尤其在选人用人和涉及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事情上,要坚持党的原则第一、事业需要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坚决排除私心杂念、杜绝外部干扰,不偏不倚、公道正派,严格按制度办事、照规矩执行。
在今后的收费工作中,作为一名青年党员,“要以新修订的《条例》为准绳,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通过严肃执纪维护纪律刚性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