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投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6月21日,中电建冀交高投公司新元管理中心组织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会议由新元管理中心主任于仲慧主持。
会议开始,新元管理中心主任于仲慧强调了《条例》的重要性和宣贯的必要性。分析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警示中心所有管理人员要严守纪律规矩,不得逾越红线。同时,还就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遵守的底线和红线进行了重点强调,确保管理人员在正确轨道上大胆干事。学习旨在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

随后,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详细阐述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分种类、法律责任等。在会议的最后阶段,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宣贯会,他们对《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他们也表示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在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不仅提高了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也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未来,管理中心将继续加强管理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确保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矩,为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新元管理中心全体人员,各基层单位正副职、办公室主任参加此次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