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大城西收费站入口104车道驶入一辆车牌为冀F7W1P3的皮卡车拖挂两轴全挂式房车驶入车道。收费员在核对证件时发现,司机对车辆分类标准存在疑问,认为其牵引车(皮卡行驶证标注为“多功能用途货车”)与挂车(房车)的组合不应被判定为四型货车。面对司机的异议,当班员工迅速启动政策解释流程,依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9月1日实施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标准,耐心说明货车拖挂车辆的组合判定规则。
收费员现场通过交通部官网调取《关于货车拖挂房车通行费计费问题的政策解读》,结合皮卡行驶证载明的货车属性及房车轴数,明确该车符合“牵引车+两轴全挂车”的四型货车分类标准。为增强说服力,员工还通过手机展示交通部公开的同类案例问答,逐条解析法规中关于货车拖挂车组总质量与轴数叠加的计费原则。经过5分钟的细致沟通,司机最终理解政策依据,主动配合完成四型货车发卡操作,临行前特别称赞:“你们的专业解释和暖心服务让我心服口服!”
通过此次事件凸显三大亮点:一是政策执行精准到位,收费员对行业标准掌握扎实;二是服务方式人性化,通过可视化政策文件消除司乘疑虑;三是矛盾化解机制高效,依托部委权威解读实现零投诉处置。我站将持续加强员工业务培训,确保惠民利企政策在基层落实中“不走样、不变形”,为公众提供“有温度、有精度”的通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