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份以来,通过参加收费站组织的“学法条、讲安全”活动,利用业余时间我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深入学习,我深受教育,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法条准确的制定了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我们做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日常工作行动指南。
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为我们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政治保障,能够确保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要深刻体会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价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这一论述掷地有声,深刻揭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价值追求和初心使命。它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一切工作都要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要求我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三是要准确掌握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科学内涵。 这一方针是长期以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将安全置于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优先考虑安全影响;“预防为主”强调要将重心放在事前防范上,通过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治理”则指出必须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系统性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别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要求,指明了我们必须从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水平。四是准确全面把握“三管三必须”原则和各方责任构建的严密责任体,“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清晰界定了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不仅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同时也压实了政府的监管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严格监管。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则构建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共治格局,明确了各方职责,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筑牢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
通过将近一个季度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以实际工作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更好的服务广大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