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路产保护管控要求,消除桥涵运营安全隐患,防范桥下构筑物引发火灾、影响结构检修及行洪风险,西黄村养护工区联合临城路政大队开展桥下空间专项治理,重点处置桥下违规设置集装箱隐患。

联合工作组赴现场勘验核查,锁定桥涵下方违规放置的集装箱构筑物,约谈涉事当事人,针对性宣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同步告知该条例第五十九条对应的法律责任,阐明私设集装箱侵占桥下管控区域,会阻碍桥梁病害巡检、易诱发火灾险情、干扰桥体结构受力监测,责令当事人限期完成集装箱清运,恢复桥下原始空间状态。

工作组同步将该起侵占桥下空间违法行为通报属地村委会,告知辖区该项安全隐患,推动属地村委知悉风险,落实属地群防管控责任,形成养护巡查、路政执法、属地联动的隐患处置链条。

下一步,工区将持续加密桥下空间常态化巡排查频次,建立隐患台账动态销号管理,严防私搭构筑物、违规占用桥下空间问题反弹,持续夯实高速公路桥涵结构安全与路产保护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