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5月8日,津石筹建处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贯会,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公路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的通知》(冀交公〔2020〕113号)等文件进行了宣贯。项目公司计划合同部、财务投融资部、人力资源部、筹建处相关科室及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计划科组织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条例》中实名制、专用帐户、劳务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及各参建单位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从法律层面阐述了《条例》规定的工资清偿、法律责任等要求,引导各单位知法、守法。项目公司要求各参建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全面学习、全员排查、全过程执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农民工知晓权、合法权益维权的广度与深度,切实增强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要求各总包在一周内完成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并加快确定人工费占比等工作。要求各总包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严禁做“二传手”。要求各施工单位完善实名制管理、完善各项资料,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通过本次的宣贯培训,各单位对《条例》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进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