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第四、第五年度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已由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现单位名称“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于2016年6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社会投资人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政府出资人代表是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项目公司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6.0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59%;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4%。
项目公司按照《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约定,负责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新乐至元氏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改扩建工程等4条段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项目沿线服务区及附属设施的经营等。到2020年底,项目包(二)的4条段高速公路均已基本完成投资、建设,先后完成交工验收并通车试运营。根据PPP补充合同约定,项目实施机构每年需对已运营的各条高速公路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结果与太行山高速公路实际支付财政运营补贴挂钩;与非太行山高速公路运营期履约保函挂钩。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起于赞皇县南峪村与临城县郝家庄村北石家庄邢台交界,与在建的平赞高速公路相接,终于沙河市册井乡与武安市矿山镇之间邢台邯郸交界,与在建的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顺接,路线全长83.704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石城互通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米;石城互通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概算总投资950538.38
万元。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11月30日交工验收,2018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营。
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起于武安市矿山镇上焦寺村西北的邢邯交界处,止于涉县合漳乡邰家口村东的漳河冀豫省界,与拟建的河南省林桐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8.684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离式路基宽12.75米。概算总投资1048612.54 万元。2016年7月开工建设,邢邯界至冶陶互通段2018年11月28日交工,2018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营;冶陶互通至冀豫省界2019年12月20日交工验收,2019年12月31日通车试运营。
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津石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起自大成县南赵扶镇东辛庄村(津冀界),接拟建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段,止于定州市子位镇木但村(保石界),接拟建津石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路线全长171.116 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33.5 米。概算总投资2392469.83 万元。2017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29日交工验收,2020年12月22日通车试运营。
新乐至元氏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改扩建工程:新乐至元氏高速公路郭村至拐角铺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新乐郭村枢纽互通,止于正定拐角铺枢纽互通,路线全长22.47公里,全线由四车道改扩建为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概算总投资155130.39万元。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8日交工验收,2019年8月28日通车试运营。
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收费管理、养护管理、路政安全管理、成本效益等等内容,详见附件2。
2.2服务期: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第五年度绩效评价结束(对应PPP合同绩效年度为第四、第五年度)。
2.3比选范围: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第四、第五年度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工作内容:根据河北省太行山等高速公路项目包(二)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机构评价前,按照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要求提前对各运营路段进行预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全过程协助项目公司对接工作,提供有效的咨询沟通服务,圆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项分岐及政策、法规问题;协助项目公司完成评价各项组织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5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1704室)购买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23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的媒体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djjjgs.com/)。
7.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23-24层
联系人:苏丽娜
电 话:0311-89162961;89162960
传 真:0311-89162960
比选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1704室
联系人:李海峰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