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6时30分许,一辆冀A牌照小型轿车驶入新乐收费站11号车道,在正常读取通行卡后,系统显示该车为追缴名单车辆。收费员随即予以拦截,并立即通知当班收费班长到场处理。
当班班长抵达现场后,通过“通行费补费APP”查询并核实了该车具体信息,确认其存在逃费行为,需补缴通行费。班长向司机出示了相关证据,并耐心解释收费政策。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司机表示认可并全额补缴了通行费。
新乐收费站全体员工熟练掌握平台追缴操作流程,强化现场管控,有效维护了收费秩序,净化了收费环境,切实做到了“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