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一辆悬挂冀A号牌的小型货车在通过新乐收费站出口11道时,系统触发报警,提示该车辆为“追缴名单车辆”。
收费员迅速响应,立即通知备岗人员。备岗人员到达现场后,通过“通行费补费APP”仔细核查了该车辆的追缴记录。经查证,该车于3月1日从霍寨收费站上道,同日在山西东社收费站下道时未正常缴纳通行费,属于“有入无出”车辆,因此被纳入追缴名单,需补交此前未支付的通行费用。
面对司机因被告知欠费而产生的不解,备岗人员耐心解释情况,并通过追缴平台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向司机详细展示了追缴信息,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及费用产生的原因。同时,备岗人员还提示司机查询手机ETC的扣费记录,确认3月1日有通行情况但确实没有扣费记录。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司机认可了情况,随即补缴了应缴费用。
在未来的工作中,新乐收费站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托通行费补费平台积极处理追缴名单车辆,为营造良好的收费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